朗源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姜丽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内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