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朗源股份(300175)公司公告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则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续聘该所有利于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嘉厚 孙宁 刘宗晓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