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朗源股份(30017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嘉厚 孙宁 刘宗晓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