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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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2024年5月21日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生科技”“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6.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6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68%、45.77%、0.42%;公司报告期实现境外收入9.4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80%,较2022年增加1.85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一)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售价及成本变动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二)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二)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销售收入9.47亿元,其中,传统燃油压铸件业务收入7.51亿元,新能源压铸件业务收入1.96亿元;上年同期境外销售收入为
8.19亿元,其中,传统燃油压铸件业务收入6.83亿元,新能源压铸件业务收入
1.3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国外市场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1、传统燃油压铸件主要客户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2023年外销主要客户 | 销售的主要内容 | 销售国家或地区 | 销售金额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金额(至2024年4月末) | ||
2023年 | 2022年 | 金额增减变动 | |||||
客户1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北美洲 | 24,573.55 | 26,469.80 | -1,896.25 | 2,642.55 | 回款率100% |
客户2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北美洲 | 19,424.12 | 19,418.87 | 5.25 | 2,259.82 | 回款率100% |
客户3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南美洲 | 4,620.80 | 2,437.53 | 2,183.27 | 467.02 | 回款率100% |
客户4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欧洲 | 2,878.08 | 2,472.66 | 405.42 | 1,505.76 | 回款率93.73% |
客户5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北美洲 | 2,870.77 | 1,817.47 | 1,053.30 | 351.55 | 回款率100% |
客户6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欧洲 | 2,689.39 | 1,831.91 | 857.48 | 487.41 | 回款率100% |
客户7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欧洲 | 1,926.36 | 2,206.08 | -279.72 | 67.93 | 回款率100% |
客户8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北美洲 | 1,705.05 | 1,396.35 | 308.70 | 576.88 | 回款率91.45% |
客户9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北美洲 | 1,662.91 | 1,490.62 | 172.29 | 207.71 | 回款率100% |
客户10 | 铝合金压铸件(传统燃油) | 欧洲 | 1,660.66 | 2,303.29 | -642.63 | 348.80 | 回款率100% |
合计 | 64,011.69 | 61,844.58 | 8,915.43 |
2、新能源压铸件主要客户业务收入
单位:万元
2023年外销主要客户 | 销售的主要内容 | 销售国家或地区 | 销售金额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至2024年4月末) | ||
2023年 | 2022年 | 金额增减变动 | |||||
客户1 | 铝合金压铸件(新能源) | 东南亚 | 16,374.91 | 13,195.14 | 3,179.77 | 1,396.06 | 回款率100% |
客户2 | 铝合金压铸件(新能源) | 东南亚 | 3,085.95 | 0 | 3,085.95 | 2,103.88 | 回款率100% |
合计 | 19,460.86 | 13,195.14 | 3,499.94 |
从上表分析可知,近2年,公司海外主要客户基本未发生变化,且期后回款情况保持良好。以上相关情况与以前年度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公司财务、业务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2)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发票、出库单、运输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3)结合以前年度公司销售产品结构、客户地区分布、信用政策等相关因素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构成、主要客户及应收账款执行分析程序;
(4)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进行函证,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三、年报及你公司前期公告显示,因公司向A公司供应的部分批次发动机前盖油封孔存在锥度问题,致使车辆在行驶时发动机前盖可能产生漏油情形,导致A公司需要更换发动机前盖并对相关整车进行售后检修,公司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司与A公司已就本次事件所涉已售整车的售后维修费用承担情况达成一致。请你公司:
(一)结合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流程等情况,说明公司“供应的部分批次发动机前盖油封孔存在锥度问题”的原因,相关风险是否已消除,是否对公司后续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二)结合公司与A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说明公司与A公司就相关维修费
用达成的具体方案,公司截至回函日已经支出以及预计后续需支出的具体维修费用情况;
(三)结合公司历史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质量控制方法等因素,说明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控制已经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二)(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二)结合公司与A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说明公司与A公司就相关维修费用达成的具体方案,公司截至回函日已经支出以及预计后续需支出的具体维修费用情况;
公司与A客户签署的采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如下:
13.03 供货方的补救权利 供货方将被允许重作、更换或以其他方式补救物资的缺陷,前提是:(a) 在物资交付之后,但在买方开始使用物资(包括任何安装前的处理和装配)之前发现缺陷。(b) 供货方可以在其所在地或买方地点(须遵守买方任何劳务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在不干扰买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完成补救工作。(c) 补救工作不会对买方的任何工作,包括其生产过程造成任何延误,或使买方发生任何额外费用。(d) 补救工作须在买方规定的最终期限之前完成。
13.04 买方的选择权 如果买方在与供货方商议后基于诚意认为,补救工作不能在13.03款规定的条件下完成,买方有权:(a) 拒绝接受不合格物资,将之退还给供货方,且买方有权要求重新交付合格物资;或者 (b) 保留物资,自行修理或要求供货方在现场或现场以外修理。无论如何,供货方将承担买方或供货方进行修补的风险和费用。
13.06 买方发生的费用 即使供货方已经按照第13.03款对此施行了补救,
供货方仍应承担因未能交付合格物资或者未能遵守买方的装运和交付要求或其他要求而给买方带来的所有直接的、其附带的与随之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和支出。这些费用包括因车辆或物资的生产因故而按非常规程序操作、生产中断或延误、生产线速度减慢以及工厂停工等造成的损失。
基于以上条款约定和问题的实际情况,2023年10月17日,公司与A公司就本次事件所涉已售整车的售后维修费用承担情况达成一致,双方签署了《供应商费用回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按照50%的责任水平承担已售整车的维修费用,且承担费用总额不超过243万美元。
2、费用分4期支付,2024年至2027年期间,公司在每年的11月15日或之前支付相关费用,且第一、二年每年支付的费用上限为48.7万美元,第三年支付的费用上限为72.9万美元,超过上限的费用将延续到下一年。2027年的付款上限为243万美元扣减此前三年已经实际支付的合计金额。
且公司任一期付款日前,如果已售整车维修费用不足公司已实际支付费用与当期支付费用上限之和两倍的,则公司仅承担已售整车维修费用的50%。
截至回函日,公司已经支出相关质量费用人民币727.65万元,预计后续还需支出相关费用约合人民币2,488.23万元。
(三)结合公司历史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质量控制方法等因素,说明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控制已经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近3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质量费用发生额 | 223.77 | 660.65 | 3.693.57 |
偶发情形 | 3,215.88 | ||
剔除偶发情形后合计 | 223.77 | 660.65 | 477.69 |
营业收入 | 128,655.39 | 151,888.97 | 169,630.21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7% | 0.43% | 0.28% |
近3年,公司(剔除偶发产品质量情形)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质量费用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质量费用/成本/索赔/损失(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质量费用/成本/索赔/损失(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质量费用/成本/索赔/损失(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爱柯迪 | 1,012.46 | 0.32% | 1,216.48 | 0.29% | 1,996.75 | 0.34% |
旭升集团 | 935.51 | 0.31% | 990.98 | 0.22% | 950.52 | 0.20% |
登云股份 | 375.04 | 0.77% | 988.69 | 1.95% | 653.24 | 1.20% |
嵘泰股份 | 136.08 | 0.09% | 242.91 | 0.12% | ||
文灿股份 | 2,686.76 | 0.65% | 4,775.33 | 0.91% | 3,563.47 | 0.70% |
派生科技 | 223.77 | 0.17% | 660.65 | 0.43% | 477.69 | 0.28% |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剔除偶发性产品质量情形,近3年,公司产品质量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保障产品质量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点工作,为稳定和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制定了如下措施:
1、现场设备点检管理强化,优化点检项目和点检方法,提升点检的充分性和适宜性,确保设备在受控范围内;
2、分层审核管理强化,优化各级人员的审核内容,通过监督提升现场点检执行的有效性。
执行改善措施以来,上述产品质量事件所涉产品均已合格供应给客户,能够有效防范类似偶发性产品质量事件的发生。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公司财务、技术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处理方案,产品质量控制流程以及后续改进的措施;
(2)检查公司与A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复核与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条款规定;
(3)检查公司产品质量费用公告、签订的协议和双方确认的产品质量费用计算的相关资料,检查报告期确认的产品质量费用是否准确;
(4)获取公司历史质量费用明细,计算各期产品质量费用率,检查报告期确认的产品质量费用是否充分;
(5)执行分析程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计算各期质量费用率与公司确认的质量费用率对比分析,判断公司确认的产品质量费用是否充分;
(6)检查公司该事件后产品质量费用列支情况;
(7)结合期后事项检查报告期质量费用支付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确认的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是充分的,公司产品质量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7.6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8.60%;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6.0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8.48%。
请你公司:
(一)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销售及采购涉及的具体业务和产品、定价方式、合作年限、业务模式、销售回款情况,以及相关客户及供应商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如有,请说明变化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销售及采购涉及的具体业务和产品、定价方式、合作年限、业务模式、销售回款情况,以及相关客户及供应商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023年,公司前5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定价方式 | 开始合作年份 | 业务模式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回款金额(至2024年4月末) |
1 | 客户1 | 传统燃油压铸件 | 报价 | 2003年 | 直销 | 2,642.55 | 回款率100% |
2 | 客户2 | 传统燃油压铸件 | 报价 | 2009年 | 直销 | 2,259.82 | 回款率100% |
3 | 客户3 | 新能源压铸件 | 报价 | 2019年 | 直销 | 1,396.06 | 回款率100% |
4 | 客户4 | 传统燃油压铸件 | 报价 | 2019年 | 直销 | 3,728.13 | 回款率100% |
5 | 客户5 | 传统燃油压铸件 | 报价 | 2012年 | 直销 | 2,724.55 | 回款率100% |
2023年,公司前5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定价方式 | 开始合作年份 | 业务模式 |
1 | 供应商1 | 原材料 | 议价 | 2010年 | 直采 |
2 | 供应商2 | 原材料 | 议价 | 2020年 | 直采 |
3 | 供应商3 | 原材料 | 议价 | 2010年 | 直采 |
4 | 供应商4 | 外协件 | 议价 | 2020年 | 外协采购 |
5 | 供应商5 | 原材料 | 议价 | 2015年 | 直采 |
以上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变化,如有,请说明变化原因。
1、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前五名客户 | 全年销售额(万元) | |
2023年 | 销售占比 | |
客户1 | 24,573.55 | 15.57% |
客户2 | 19,424.12 | 12.31% |
客户3 | 16,374.91 | 10.37% |
客户4 | 9,552.21 | 6.05% |
客户5 | 6,789.17 | 4.30% |
合计 | 76,713.96 | 48.60% |
2022年公司前五名客户 | 全年销售额(万元) | |
2022年 | 销售占比 | |
客户1(该客户为上表客户1) | 26,474.37 | 18.82% |
客户2(该客户为上表客户2) | 19,418.87 | 13.81% |
客户3(该客户为上表客户3) | 13,195.14 | 9.38% |
客户4(该客户为上表客户5) | 9,534.60 | 6.78% |
客户5 | 3,785.91 | 2.69% |
合计 | 72,408.88 | 51.48% |
如上,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名客户基本未发生变化,仅有第4
名客户是通过名次提升而进入报告期公司前5名客户名单,造成该名次变化的原因系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量增加导致。
2、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 全年采购(万元) | 采购内容 | |
2023年 | 采购占比 | ||
供应商1 | 42,386.28 | 41.01% | 原材料 |
供应商2 | 8,134.29 | 7.87% | 原材料 |
供应商3 | 3,478.14 | 3.37% | 原材料 |
供应商4 | 3,471.74 | 3.36% | 外协件 |
供应商5 | 2,968.71 | 2.87% | 原材料 |
合计 | 60,439.15 | 58.48% |
2022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 全年采购(万元) | 采购内容 | |
2022年 | 采购占比 | ||
供应商1(该供应商为上表供应商1) | 33,895.78 | 26.76% | 原材料 |
供应商2(该供应商为上表供应商2) | 19,519.06 | 15.41% | 原材料 |
供应商3 | 7,594.08 | 5.99% | 机器设备 |
供应商4 | 3,851.86 | 3.04% | 机器设备 |
供应商5(该供应商为上表供应商4) | 3,814.57 | 3.01% | 外协件 |
合计 | 68,675.36 | 54.21% |
如上,报告期内,公司前5名供应商中,第3名和第5名上年同期均不在公司前5名供应商名单中,其本报告期通过名次提升进入公司前5名供应商名单,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生产设备采购金额大幅减少而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定价策略、采购与销售的业务模式,前5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年限,以及报告期发生变动的原因;
(2)获取前5大客户和供应商的销售与采购合同,核实收入确认、成本结转是否准确;
(3)检查前5大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4)根据公开网站获取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5)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公司前五大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减少生产设备采购而增加原材料采购,符合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
问题五、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74亿元,其中未超过合同结算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49亿元,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631.19万元。
请你公司:
(一)说明公司产品销售的具体合同结算期,对合同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二)结合主要欠款方的财务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产品销售的具体合同结算期,对合同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4月末,公司报告期内合同结算期内主要应收账款构成回款情况如下:
客户 | 期末审定应收账款余额 | 占比(占合同结算期内) | 结算期(天) | 回款金额(按结算期) | 回收比例(%) |
客户1 | 3,728.13 | 10.67% | 45 | 3,726.44 | 99.95% |
客户2 | 2,724.55 | 7.80% | 90 | 2,595.93 | 95.28% |
客户 | 期末审定应收账款余额 | 占比(占合同结算期内) | 结算期(天) | 回款金额(按结算期) | 回收比例(%) |
客户3 | 2,642.55 | 7.57% | 60 | 1,995.13 | 75.50% |
客户4 | 2,351.47 | 6.73% | 90 | 2,351.47 | 100.00% |
客户5 | 2,259.82 | 6.47% | 75 | 1,769.57 | 78.31% |
客户6 | 2,103.88 | 6.02% | 125 | 2,103.88 | 100.00% |
客户7 | 1,804.25 | 5.17% | 90 | 1,430.56 | 79.29% |
客户8 | 1,587.18 | 4.54% | 90 | 1,234.17 | 77.76% |
客户9 | 1,505.76 | 4.31% | 150 | 1,364.71 | 90.63% |
客户10 | 1,396.06 | 4.00% | 60 | 1,396.06 | 100.00% |
以上 小计 | 22,103.65 | 63.28% | 19,967.92 | 90.34% | |
合同结算期内应收账款 合计 | 34,930.13 |
通过上表数据可知,占合同结算期内前十大的客户应收账款,其结算期基本在45天到150天内,而其达结算期内回款比例达90%,回款比例未达100%的客户,受新年假期因素影响,回款延后1个自然月,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已回款100%,回款情况总体良好,坏账风险小。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 第八章 第四十七条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是以发生违约风险作为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减值的标准。通过上述的回款情况表明,该部分款项未能收回的概率很低,符合准则相关规定。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组合计提中是按具体时间作为区分披露,并未披露是否属于结算期内/外,如将公司披露数据改为按同行一致的口径,与主要同行具体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计提比例(%))
账龄 | 旭升集团 | 双林股份 | 爱柯迪 | 文灿股份 | 嵘泰股份 | 派生科技 |
1 至 3 个月 | 0 | |||||
4-12 个月 | 10 | |||||
1 年以内 | 5 | 5 | 1.43 | 5 | 0.28 | |
1-2 年 | 10 | 20 | 10 | 1.81 | 10 | 10 |
2-3 年 | 30 | 50 | 30 | 2.97 | 30 | 30 |
3 年以上 | 100 | |||||
3-4 年 | 50 | 40 | 50 | 40 | ||
4-5 年 | 80 | 80 | 80 | 80 | ||
5 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结合上表情况,公司合同结算期内账龄按可比公司披露口径统计,属于1年以内账龄,按计提比例看,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与众多国内外知名整车(整机)企业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比如与福特、克莱斯勒、特拉蒙、康明斯、TDK、沃尔沃、奔驰、东风日产、江铃汽车、广汽本田等客户形成了长期业务合作,客户资质优良,回款情况良好;结合上题情况,公司结算期内前十大客户的结算期大部分为45天到90天,个别达120天,基本是3个月内的结算期,且截至回函日已100%回款,同行可比公司中的双林股份,针对1-3个月账龄的应收账款亦未计提坏账准备。
综合以上,公司产品销售的合同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主要欠款方的财务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如上题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为合同结算期内的主要客户,上述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整车(整机)企业,例如福特、克莱斯勒、本田、江铃、吉利、奔驰等,客户资质优良、整体抗风险能力强,回款总体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小。
同行业可比公司额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简称 | 期末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占账面余额比例 | 坏账准备计提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转回或核销 | |
旭升集团 | 137,347.35 | 7,049.01 | 5.13% | 271.90 | 0.20% | 0.02 |
双林股份 | 127,473.08 | 4,863.22 | 3.82% | 470.38 | 0.37% | 83.21 |
爱柯迪 | 191,383.55 | 9,660.79 | 5.05% | 2,525.02 | 1.32% | - |
文灿股份 | 111,470.14 | 3,390.08 | 3.04% | 1,204.37 | 1.08% | 1,384.19 |
嵘泰股份 | 74,234.81 | 4,481.45 | 6.04% | 826.69 | 1.11% | |
派生科技 | 37,845.42 | 641.19 | 1.69% | 88.01 | 0.23% | 341.43 |
对比上述同行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公司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占期末应
收账款余额比例1.69%,比例普遍低于上述同行业公司,是由于公司基于客户资质优良,回款情况良好,按照一惯性原则,对于合同规定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本报告期内收回了上年度计提的单项坏账准备,且本报告期未出现需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鉴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基本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按一惯性原则予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中2022年、2023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9%,1.69%;当年的计提比例为:
1.37%,0.23%,本报告期计提比例降低主要受单项信用风险降低,本报告期收回了2022年部分单项计提的应收坏账准备且没有出现需要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而2022年有483万影响所致。
综上,以前年度及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恰当性和运行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复核管理层按照不同组合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评价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并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
(3)了解公司报告期内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政策比较并评价其合理性;
(4)复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计提方法是否符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坏账准备金额,以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合同结算期内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问题六、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因购置、在建工程转入增加固定资产原值1.92亿元;因处置或报废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为0.75亿元。
请你公司:
(一)结合当前产能利用情况,列示报告期增加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交易对方、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列示说明公司处置或报废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等,以及处置或报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定价依据、处置款项收回等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当前产能利用情况,列示报告期增加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交易对方、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023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92亿元,主要构成分类如下:
资产类别 | 本年增加资产原值(万元) | 类别占比 |
机器设备 | 15,850.57 | 82.5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609.56 | 13.59% |
房屋及建筑物 | 581.06 | 3.03% |
资产类别 | 本年增加资产原值(万元) | 类别占比 |
运输设备 | 165.47 | 0.86% |
合计 | 19,206.66 | 100% |
以下为增加的主要资产明细情况:
资产分类 | 用途 | 交易对方 | 定价依据 | 资产名称 | 数量(台/套/项) | 增加原值(万元) | 款项支付比例 | 获取来源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 | 合同 | 加工中心、自动生产线 | 65 | 4,111.72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2 | 合同 | 卧式加工中心、机加工自动线 | 9 | 1,748.66 | 86.54%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3 | 合同 | 卧式冷室压铸机 | 3 | 1,570.85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4 | 合同 | 压铸机 | 1 | 1,173.98 | 10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5 | 合同 | 后工序自动线 | 1 | 615.57 | 6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6 | 合同 | 机加工自动线 | 1 | 585.84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检测 | 交易对方7 | 合同 | 双腔体氦质谱检漏装置 | 1 | 395.09 | 100% | 购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 | 交易对方8 | 合同 | 机加厂房二期水电安装 | 1 | 391.83 | 95% | 自建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9 | 合同 | 精镗精加工机 | 1 | 353.98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0 | 合同 | 压铸周边设备 | 2 | 331.86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1 | 合同 | 压铸机周边设备 | 1 | 304.11 | 8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2 | 合同 | 立式加工中心机 | 6 | 268.88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3 | 合同 | 压铸机周边设备 | 2 | 245.23 | 67.02%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检测 | 交易对方14 | 合同 | 三坐标测量仪 | 1 | 228.32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5 | 合同 | 清洗机 | 3 | 221.51 | 77.56%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6 | 合同 | 自动装配线 | 1 | 212.39 | 7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7 | 合同 | 清洗机 | 3 | 194.37 | 90% | 购置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18 | 合同 | 定量炉 | 2 | 185.84 | 100% | 购置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生产、仓储管理 | 交易对方19 | 合同 | 板房、货架、雨棚工程 | 6 | 172.93 | 99.61% | 自建/购置 |
资产分类 | 用途 | 交易对方 | 定价依据 | 资产名称 | 数量(台/套/项) | 增加原值(万元) | 款项支付比例 | 获取来源 |
机器设备 | 生产 | 交易对方20 | 合同 | 机加工自动生产线 | 1 | 147.30 | 60% | 购置 |
合计 | 13,460.26 |
由以上资产明细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增加的资产主要用于项目生产的需要,公司 2023年度购置一批新规格的加工中心机台以及中大型吨位的压铸机台,既可以增加现有生产机台规模的多样性,匹配项目需求,又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公司生产自动化水平。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列示说明公司处置或报废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等,以及处置或报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定价依据、处置款项收回等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023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减少0.75亿元,主要构成分类如下:
资产类别 | 减少原值(万元) | 类别占比 | 减少折旧 (万元) | 减少减值 (万元) | 减少账面价值(万元) |
机器设备 | 5,773.88 | 77.28% | 4,619.44 | 54.30 | 1,100.14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504.10 | 20.13% | 944.70 | 6.91 | 552.50 |
运输设备 | 193.09 | 2.58% | 160.20 | - | 32.90 |
房屋及建筑物 | - | 0.00% | - | - | - |
合计 | 7,471.07 | 100.00% | 5,724.34 | 61.21 | 1,685.53 |
以下为减少的主要资产明细情况:
资产分类 | 处置原因 | 交易对方 | 定价依据 | 资产名称 | 数量(台/套) | 原值(万元) | 折旧(万元) | 减值准备(万元) | 账面价值(万元) | 款项回收情况 | 获取来源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1 | 中标 | 保温炉、铸造机、洗净机、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冷室压铸机、工业机器人、喷雾机 | 34 | 1,274.00 | 1,079.85 | 13.77 | 180.37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2 | 中标 | 压铸机(冷室) | 5 | 1,248.03 | 1,114.77 | - | 133.26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3 | 中标 | 立式加工中心 | 15 | 915.48 | 823.93 | - | 91.56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出售客户 | 交易对方4 | 合同 | 清洗机、压装机、检漏机 | 13 | 450.65 | 25.79 | - | 424.87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5 | 中标 | 卧式冷室压铸机 | 1 | 203.19 | 182.87 | - | 20.32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6 | 中标 | 保温炉、取出机、真空机 | 12 | 202.17 | 169.03 | 13.72 | 19.42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报废出售 | 交易对方7 | 中标 | 立式加工中心、试漏机、对刀仪、清洗机、攻丝专机 | 6 | 199.41 | 179.47 | - | 19.93 | 已100%收款 | 购置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出售客户 | 交易对方4 | 合同 | 液压平板夹具 | 4 | 96.66 | 18.66 | - | 78 | 已100%收款 | 购置 |
运输设备 | 停产出售 | 交易对方8 | 中标 | 厢式运输车、比亚迪商务汽车 | 7 | 72.47 | 51.63 | - | 20.84 | 已100%收款 | 购置 |
机器设备 | 出售客户 | 交易对方9 | 合同 | HPX-PRO设备 | 1 | 51.43 | 4.66 | 24.74 | 22.03 | 已100%收款 | 购置 |
合计 | 4,713.49 | 3,650.66 | 52.23 | 1,010.60 |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度减少固定资产原值0.75亿元,主要是机器设备报废出售以及零星资产出售客户,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已有二十余年,有部分资产已逾或临近使用寿命,2023年度基于设备的更新换代需求对部分主要设备进行报废并购置新设备替代。另外有部分设备根据客户订单或合同需求,客户一次性支付费用,用于客户产品的生产使用,公司出售客户后作为客户资产进行管理。
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资产部门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固定资产增加及处置的原因;
(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资产使用情况,分析固定资产增加或处置的合理性;
(3)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合同、发票、资产验收单、银行付款回单等支持性文件,复核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及固定资产增加的合理性;
(4)对于处置的固定资产,检查资产处置合同、固定资产处置授权审批、发票、银行收款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核查处置的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复核固定资产处置核算是否正确,及固定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5)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执行监盘程序,确定其真实存在,及检查资产使用状态;
(6)对报告期交易额较大或余额较大的交易对方执行了函证程序;
(7)根据公开网站获取交易额较大的交易方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增加固定资产主要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要,增加
固定资产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设备更新换代以及客户生产所需,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增加和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问题七、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1,192.96万元,其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共3项,预算数合计1.09亿元,报告期内投入408.15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各项重要在建工程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具体建设进展,资金来源,建设进度与原计划是否匹配,与公司当前的产销情况是否匹配,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3年度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开工时间 | 具体建设进展 | 资金来源 |
1 | 机加工二期 | 2,750.00 | 机加工 | 2018年11月 | 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目前与机加工一期联合办理产权证中 | 自筹 |
2 | 机加工及仓库 | 4,300.00 | 首层机加工,二层仓库 | 2023年9月 | 建设中 | 自筹 |
3 | 联合厂房及熔炼厂房 | 3,800.00 | 机加工以及原材料加工区 | 2023年12月 | 建设中 | 自筹 |
合计 | 10,850.00 |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重要在建工程共3项,其中机加厂房(二期工程)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且已转固。期末剩余2项为新增基础厂房工程,均于2023年底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当中,未出现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分别预计在2024年末以及2025年末完工,以上工程主要基于公司目前一期土地厂房布线紧张,仓储区域不足等原因在二期土地上新增具备机加工和仓库功能的厂房。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管理层,了解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建设的用途、工程预算、建设计划、建设进展,资金来源以及公司产销情况;
(2)询问管理层,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是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及依据;
(3)检查报告期增加的重要在建工程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检查施工合同、发票、付款单据、运单、工程完工量、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在建工程入账价值是否正确;
(4)获取结转固定资产的审批手续或验收资料等,结合项目完工情况,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合理;
(5)对重要的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在建工程完工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按原计划进行,为生产所需,与公司当前产销情况匹配,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八、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2.0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58.88%,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项目及金额与上年末存在较大差异;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5亿元。
请你公司:
(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的原因,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项目及金额与2022年末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未来资金支出计划与长短期债务偿还安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违约风险,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
余额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的原因,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项目及金额与2022年末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变化等因素,说明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均有增长,偿债指标较2022年亦有好转,客户群体未发生变化,信用政策与上年基本一致。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2023年与2022年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年末余额 | 2022年年末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占比 |
库存现金 | 0.96 | 1.23 | -0.27 | 0.00% |
银行存款 | 20,302.18 | 10,723.84 | 9,578.34 | 126.79% |
其他货币资金 | 81.26 | 2,104.75 | -2,023.49 | -26.78% |
合计 | 20,384.41 | 12,829.82 | 7,554.59 | 100.00% |
备注:2022年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2,104.75万元,有2,100万元为在途资金。
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金额20,384.4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554.59万元,增长58.88%,主要是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变动的影响,从现金流量角度主要是由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导致。
经营活动: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709.49万元,由经营活动带来的货币资金。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增加87.6万元。
投资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94.08万元,主要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增加了20,058.68万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22,049.08万元;
筹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2.26万元,主要是偿还支付的利息大于取得借款与偿还债务的差额导致。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减少11,083.05万元,主要系取得的借款比2022年减少6,437.66万元,偿还的债务较上年增加4,212.24万元。
2023年2022年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金额变动 | 金额变动占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709.49 | 20,621.89 | 87.60 | 1.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4.08 | -31,852.76 | 20,058.68 | 243.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2.26 | 9,310.78 | -11,083.05 | -134.5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55.09 | 1,282.88 | -827.80 | -10.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98.24 | -637.21 | 8,235.44 | 100.00% |
上述三项活动2023年共计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43.15万元,使得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2、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项目及金额与2022年末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与2022年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年末余额 | 2022年年末余额 | 增(+)减(-)额 | 增(+)减(-)占比 | 受限具体原因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0.01 | 0.01 | -0.00 | 0.00%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保证金 |
被查封冻结的存款 | 57.14 | 179.01 | -121.87 | 279.19% | 因诉讼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其他使用受限制的存款 | 5.21 | 3.50 | 1.70 | -3.90% | 一年及以上未使用导致的受限 |
信用证保证金 | 4.42 | 4.74 | -0.33 | 0.75% | 开具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43.00 | - | 43.00 | -98.51% | 开具银行保函支付的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0.85 | - | 0.85 | -1.95% | ETC保证金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32.99 | - | 32.99 | -75.58% | 远期锁汇合约保证金 |
合计 | 143.61 | 187.27 | -43.65 | 100.00% |
2023年公司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43.61万元,较上年减少43.65万元,减少23.31%,主要由于被查封冻结的存款、保函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的影响:
1)被查封冻结的存款减少121.87万元,主要是与供应商合同纠纷冻结
115.64万元的银行存款在2023年解冻,导致受限资金减少。
2)保函保证金增加43万元,主要是2023年向基建供应商开具保函需支付保证金。
3)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增加32.99万元,因2023年末公司为减少美元汇率变
动造成的影响进行远期锁汇而支付的保证金所致。
上述业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导致的资金受限,随着各项业务到期履行后保证金自动解除限制。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实施函证程序:获取公司征信报告、银行开户清单,对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资金受限情况;
(2)对重要银行账户进行双向测试,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结合实施货币资金截止性测试,抽查收支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3)对现金实施监盘程序;
(4)实施分析程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诉讼案件等因素,以及现金流量明细,分析期末货币资金和受限资金明细,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大幅增长,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项目及金额与2022年末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公司经营情况。
问题九、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发生营销服务费5,303.78万元,同比增长170.57%。
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营销服务费的具体情况,包括具体咨询事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费用支付对象,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2023年度,公司发生营销服务费5,303.78万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1,960.23万元,同比增长170.57%,增长金额为3,343.55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发生产品质量费用,营销服务费的主要支付对象均为公司的整车(整机)厂商客户,包括克莱斯勒、福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康明斯等。以上费用支付是基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询问财务部、业务部等相关人员,了解报告期发生营销服务费明细以及变动的原因;
(2)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营销服务费的构成明细,计算分析各个月份营销服务费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3)对报告期发生的大额营销服务费,选取样本,检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确定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实施截止测试,检查营销服务费是否被计入恰当的期间;
(5)产品质量费用核查程序详见问题三;
(6)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营销服务费基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符合行业惯例,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问题十、年报显示,你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本期发生额为1,768.49万元,支付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中,“代付款及其他”本期发生额为992.6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671.23%、460.56%。
请你公司:
(一)说明上述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的具体内容,款项形成原因及背景,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说明上述“代付款及其他”的具体内容,款项回收情况,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被代付对象以及款项支付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上述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的具体内容,款项形成原因及背景,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往来款及其他”本期发生额为1,768.49万元,2022年为20.16万元,差异金额为1748.33万元,同比增长8,671.23%;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是:
1、台山鸿特收到客户的赔偿款311.4万,由于客户方面的原因,实际出货量未能满足最低订货量,客户需按照《购销合同》条款赔付我方因此造成的半成品、成品、模具和设备等相关损失,该赔偿行为和方式符合行业惯例,赔付金额合理,该类事件的发生受客户的产品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偶发性和不确定性。
2、远见精密租金收入1,268.03万元,远见精密于2022年9月停产,在2023年1月与深圳市亚泰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补充协议,约定自2023年1月15日起整体厂内区域全部交接给亚泰宏,免租期2个月,从2023年3月14日起计算租金,2023年收到亚泰宏等租金收入为1,268.03万元。
基于以上情况,报告期“往来款及其他” 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上述“代付款及其他”的具体内容,款项回收情况,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被代付对象以及款项支付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代付款及其他”本期发生额为
992.61万元(其中代付款为256.05万元,其他为736.56万元),2022年为
177.07万元,差异金额为:815.54万元,同比增长460.56%。主要原因是:
1、代付款主要为:
远见精密2023年因厂房出租给深圳市亚泰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以代其支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电费241.12万元,代付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凤岗分公司水费、污水费和垃圾处理费14.93万元,合计256.05万元。
2、其他支付的款项主要为:
(1)远见精密付东莞市宏盈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12月份土地使用补偿款、协作服务费66.04万元;远见精密付深圳市弘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2023)粤1973民初5590号买卖合同纠纷和受理费10.7万元;合计76.74万元。
(2)台山鸿特环保费支出38.32万元,支付合同纠纷案等律师费22.26万元,支付供应商赔偿款36.5万元,支付清洁费比上年增加23.2万元,合计
120.28万元。
(3)归还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289万。
以上交易事项,除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及其他”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付款及其他”明
细构成,分析形成的原因,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2)对报告期内大额的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支付凭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确定现金流分类和金额是否正确;
(3)根据公开网站获取大额交易方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往来款及其他” 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付款及其他” 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除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外,其他被代付对象以及款项支付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问题十二、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公司境外收入、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货币资金等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会计师回复】
(一) 境外收入
1、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执行分析性程序:获取出口报关明细、开票明细、收入成本明细等财务数据,对报告期内境外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进行分析,并与上期比较分
析;按产品类别对境外收入、毛利率与境内收入、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并与上期比较分析;查询同行可比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与同行可比公司的境外收入、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差异,并查明差异原因;
(4)执行细节测试:获取并检查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出货单等支持性文件,以及销售回款情况,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境外中间仓销售收入的确认:获取并抽查部分中间仓存货明细,核查中间仓月期初结存、期末结存及当月入库数量,计算中间仓当月出库数量,与账上确认的销售数量核对是否一致,检查客户在中间仓领用时确认的销售单价,重新计算境外收入的金额,结合销售回款检查,以及获得中间仓存货截图,检查境外中间仓销售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6)对重要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报告期的发生额执行函证程序,并检查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确认销售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
(7)执行进行截止测试: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账面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测试,获取并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发货单、销售发票等;以及获取并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发货单等,核对至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从而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被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8)获取以前年度销售退回、销售返利等冲减收入明细,计算销售退回、返利等与销售收入的比例,核查报告期内确认的销售退回、返利等冲减销售收入是否完整;
(9)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2、审计结论
经审计,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内确认的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金额可以确认。
(二) 应收账款
1、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对与销售与收款循环、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恰当性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报告期内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政策核对;
(3)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账龄分析及预提信用损失减值测试等资料,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复核管理层按照不同组合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评价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并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
(4)获取客户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预计损失测试明细,通过分析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划分和客户信誉情况,检查期后回款情况,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和信用损失的金额,评价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选择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发生额较大的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核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客户联系方式,保持对函证全过程进行控制,对回函不符进行核查,对未回函函证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报告期内对应收账款余额的94.30%进行了函证,回函比例为59.61%,回函比例不高,主要是受海外客户不回函影响,海外客户主要为美国福特汽车、克莱斯勒、日本TDK、日立等世界知名汽车公司,因海外客户比较强势回函不受控制。对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执行替
代程序,应收账款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货单、出口报关单、签收单、对账单、记账凭证、期后银行回款;
(6)获取公司与客户诉讼清单,根据法院裁决、判决书及利用国家工商企业信息系统等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经营情况等进行检查,分析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价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的金额是否合理和充分;
(7)根据公开网站获取重要客户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 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审计结论
经审计,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准确,应收账款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充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以确认。
(三) 固定资产
1、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企业产能利用情况,询问相关部门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加及处置或报废的原因;以及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
(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资产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加或处置的合理性;
(3)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4)实地检查了重要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执行监盘程序,监盘比例超80%,确定其真实存在,检查资产使用情况,并在检查过程中对重要资产进行拍
照留存;
(5)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检查并获取采购合同、发票、资产验收单、银行付款回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并获取产权证、抵押借款的凭据等支持性文件;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并获取车辆行使证、车辆登记证、采购合同、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6)对于处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检查并获取资产处置合同、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授权批准文件、发票、银行收款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核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复核固定资产处置核算是否正确;
(7)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获取借款及担保协议,结合对银行借款等会计科目的检查,获取资产抵押担保清单,并作相应的记录,同时提请被审计单位作资产受限披露;
(8)检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获取固定资产清单,检查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残废率是否与企业政策一致,重新计算报告期期内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是否准确,核对账面确认计提的折旧是否与计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一致;
(9)询问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判断及依据,获取管理层计算减值明细表,确认计提的减值是否充分;
(10)对本期交易额较大或余额较大的交易对方执行了函证程序;
(11)根据公开网站获取交易额较大的交易方的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2)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以及对于关联方的管理层声明。
2、审计结论
经审计,我们认为告期内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准确,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完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以确认;报告期内受限的固定资产已充分披露。
(四) 在建工程
1、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询问管理层,了解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建设的用途、工程预算、建设计划、建设进展,资金来源以及公司产销情况;以及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
(2)获取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3)检查报告期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检查并获取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运单、验收报告等等支持性文件,在建工程入账价值是否正确;
(4)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结合固定资产审计,获取结转固定资产的审批手续或验收资料等,结合项目完工情况,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合理;检查在建工程其他减少的情况,入账依据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重要的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在建工程完工情况;
(6)询问管理层,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是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及依据;
(7)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审计结论
经审计,我们认为在报告内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报告期末建工程账面价值可以确认。
(五)货币资金
1、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及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内部控制是否得到一贯运行;
(2)获取并检查境内公司在人民银行系统中登记的已开立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账户进行比对,检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获取并检查公司期末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公司银行账户账面金额的准确性;
(4)获取并检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核实账面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关注信用报告中列示的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与银行借款担保核对是否一致;
(5)对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借款执行函证程序,对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账户余额、账户类型、起止日期、利率、借款金额、受限情况等,实施银行函证全过程控制,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复核回函结果,核查不符事项;公司银行询证函已全部回函。
(6)询问管理层,了解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原因,并核对至回函情况,检查是否与披露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7)获取银行存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8)计算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较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恰当,评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高息资金拆借,确认银行存款余额是否存在,利息收入是否已经完整
记录;
(9)对重要银行账户进行双向测试,抽查并获取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结合实施货币资金截止性测试,抽查收支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0)对现金实施监盘程序;
(11)实施分析程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信用政策、诉讼案件等因素,以及现金流量明细,分析期末货币资金和受限资金明细,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2、审计结论
经审计,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真实准确;金额可以确认;报告期内受限的货币资金已充分披露。
本回复仅向深交所报送及披露(如适用) 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