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关于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周展涛所持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生科技”)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吴晓敏最终竞得周展涛所持有的公司2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8%。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今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就上述司法拍卖事宜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2060号之二百二十四】,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2023)粤19执2060号之二百二十四《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周展涛持有的证券简称派生科技股票(证券代码:300176)22,000,000股归买受人吴晓敏(公民身份号码为3303811986********)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吴晓敏时起转移。
(2)上述财产的冻结、担保物权效力因拍卖而消灭,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周展涛持有的公司22,000,000股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过户登记至吴晓敏名下。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2060号之二百二十四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