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5  中海达(300177)公司公告

一、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文件,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事宜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新集团总部中心大楼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已就此事项进行过充分的测算分析,认为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正华 李卫宁 徐 佳

日期:2023年0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