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公司新集团总部中心大楼建设,以公司自有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期限10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在审批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具体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二、 抵押资产的情况
序号 | 产权人 | 地 址 | 土地性质 | 抵押资产 类别 | 面积 (平方米) |
1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 | 工业用地 | 土地使用权 | 6745 |
2 |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创新型产业厂房(自编名中海达总部及研发中心 1#厂房) | 工业用地 | 在建工程 | 6745 |
资产评估机构广州诚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结合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法估价方法,确定上述资产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139,280,747元整,并出具了编号为诚正评字[2023]01001GS号的《初评答复书》。
三、 本次抵押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以自有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公司新集团总部中心大楼建设,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进一步的资金保障。本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四、 董事会意见及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用于公司新集团总部中心大楼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就此事项进行过充分的测算分析,认为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新集团总部中心大楼建设,符合公
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已就此事项进行过充分的测算分析,认为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
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
3、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要求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回笼、还款能力情况,审慎进行抵押担保业务,加强财务管控和内部审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抵押担保的风险,以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