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下午15:30开始
b)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0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 年05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二街6号公司 总部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定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后四位数):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184,118,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24.7415%。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 人,代表股份5,273,7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约0.7087%。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为320 人,代表股份 189,392,4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25.4502%。其中,出席会议的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为2 人,代表股 份183,631,5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24.6760%;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为315 人,代表股份5,57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约 0.7487%。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与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
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188,139,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385%;反对1,1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6235%;弃权7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3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7.5119%; 反对1,18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1.1940%;弃权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2941%。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090,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124%;反对1,217,0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6426%;弃权85,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45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6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6.6271%; 反对1,2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1.8437%;弃权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5292%。
案》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188,137,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372%;反对1,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6267%;弃权68,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3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7.4707%; 反对1,18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1.3034%;弃权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2259%。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75,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1462%;反对1,574,7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8314%;弃权42,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22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5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0.9750%; 反对1,57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8.2640%;弃权4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7610%。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69,8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1433%;反对1,562,0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8247%;弃权60,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32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94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0.8763%; 反对1,56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8.0360%;弃权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0877%。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167,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3530%;反对1,162,3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6137%;弃权63,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33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78.0055%; 反对1,16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0.8619%;弃权6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1326%。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16,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1149%;反对1,624,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8575%;弃权52,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27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9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9.9124%; 反对1,6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9.1507%;弃权5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9369%。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03,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1080%;反对1,602,4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8461%;弃权8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45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9.6773%; 反对1,60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8.7612%;弃权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561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7.0432%;反对1,7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31.7807%;弃权66,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1761%。股东 廖定海先生、廖文先生、黄宏矩先生、谢柏栋先生为本提案事项关联 人,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6.8037%; 反对1,78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32.0117%;弃权6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1846%。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06,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1098%;反对1,630,2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8608%;弃权5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0.02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8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9.7383%; 反对1,63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约29.2602%;弃权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1.00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吴思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