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腾邦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 办券商")作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称:R腾邦1,证券代码:400127,以下简称"R腾邦1"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 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技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陷 入严重困难,不具备组织财务人员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能力。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5 日作出(2023)粤3破申1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3月11日 发布公告(2024)粤03破45号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 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公司及相关各方配合管理人推进 破产清算工作。公司预计无法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R腾邦1存在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 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的 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六条、第 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 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露中期报告。 披露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 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相关 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视违规情节轻重和公司所属分类,可 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三、主办券商提示
中信证券作为R腾邦1的主办券商,将密切关注相关 进展情况,督促R腾邦1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下:
(1)主办券商联系人:肖骁
联系电话:0755-23835338
邮箱:xiaoxiao@citics.com
(2)公司联系人:袁胜
联系电话:0755-82722670
邮箱:lkdqsgs@163.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 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粤3破45号。
股
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