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四方达(300179)公司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商业条款的遵循、定价的公允性等内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进行了查阅,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单崇新) (杜海波) (花 雷)

2023年 6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