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300179证券简称:四方达公告编号:
2026-020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
示性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
日、2024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6年
月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股票来源及数量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3,167,500股。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股票来源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实际授予份额为1,379,100份(每份为1股,共1,379,10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股份过户及锁定期
2024年4月9日,公司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1,379,100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838%,过户价格为
3.37元/股。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个月,自首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4月9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批次授予份额的锁定期最长为48个月,自该批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个月后开始分四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30%、30%、20%、20%。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5年4月9日届满,应解锁比例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已于2026年
月
日届满,应解锁比例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30%,对应413,7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52%。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期可解锁份额数量与锁定期内考核对象的绩效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及对应解锁比例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满足岗位要求 | 待提升 | 不满足岗位要求 |
|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 100% | 80% | 0% |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因公司
名激励对象(包含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
名人员)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河南
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由此,上述18名激励对象第二批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对应141,120股。其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47名持有人,经公司综合评估,在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满足岗位要求”,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份额的100%。
因此,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持有人第二批股份合计可解锁272,6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61%。不存在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全部达标或未达标对应未解锁的情况。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期可解锁份额数量与锁定期内考核对象的绩效结果挂钩,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份额的47名持有人在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满足岗位要求”,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份额的100%。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至各持有人,对于因人员离职等原因收回的股票,在处置为现金后,由公司收回。
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可以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计算应分配金额,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向持有人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个月,自首次授予份额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进行分配。
、持有人发生变动时的处理方式: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2)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
)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