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四方达(300179)公司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109号四方达 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50,810,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13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 人,代表公司股份147,201,2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6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4 人,代 表公司股份3,609,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1%。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2 人,代表公司股份11,200,6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 人,代表公司股 份7,591,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264人,代表公司股份3,609,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 (郑州)律师事务所委派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 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6,4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6,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8%;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82%;弃权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6,5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6,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7%;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82%;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4,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4,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4%;反对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482%;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4%。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51,6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4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1,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2%;反对4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875%;弃权1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39,610,024 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11,200,623 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8,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5%;反对4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1%;弃权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8,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5%;反对4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991%;弃权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5,1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6%;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5,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2%;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98%;弃权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0%。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39,610,024 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11,200,623 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3,5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9%;反对4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5%;弃权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3,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9%;反对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55%;弃权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6%。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7,0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2%;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98%;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0%。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7,2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7,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0%;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98%;弃权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39,610,024 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11,200,623 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4,6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反对5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2%;弃权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4,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反对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82%;弃权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十一)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54,1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5%;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4,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6%;反对4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98%;弃权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44,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4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34,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4%;反对4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991%;弃权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

表决结果:通过。南霖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0,733,9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1%;反对6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23,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2%;反对6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437%;弃权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杨亚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