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华峰超纤(3001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3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3年预计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

2023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3年预计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023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3年预计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023年,因日常新项目开发的需要,公司拟与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3年预计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2、董事会表决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飞宇、陈学通回避表决,本议案以8票同意获得通过。

3、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7,0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2023年1—3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己二酸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2023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上年度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参照市场公开价格公允定价11,0001029.125,123.61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服务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按市场公开价格3,000499.48622.51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按市场公开价格1,500256.30766.01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根据研究项目实际支出的费用及成本确定1,5000.74954.21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己二酸5,123.6114,00063.40%2022.4.26 公告编号:2022-03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名称: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武陵大道66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主要办公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尤飞锋注册资本:120,3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票据式经营:苯、液氨;研发、生产、销售:氢气、环己烷(中间产品)、环己酮、环己醇混合物、硝酸、环己烯、正戊醇、二氧化碳、环己烷(副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

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聚氨酯产品制造和销售;印铁制罐制造和销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铜盘路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尤飞煌注册资本:30,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密封胶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

名称: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武陵大道6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尤飞锋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6幢8层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尤飞宇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 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双方为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口碑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材料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研发能力最强、技术水平最高的聚氨酯树脂生产企业之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材料及服务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是国内己二胺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材料及服务采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一支由中科院资深专家、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外留学人员、学术带头人为骨干的高水平研发团队,具有聚氨酯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的高研发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服务采购,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采购原材料及服务,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共向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了金额为5,123.61万元的己二酸。

2022年,公司与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材料研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发生关联交易622.51万元,766.01万元954.21万元。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飞宇、陈学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认为本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个,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交易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性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额度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