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轩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华峰超纤(300180)公司公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召集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董事会会议现象。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和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已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在任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田轩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