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华峰超纤(300180)公司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董事兼总经理段伟东先生、董事鲜丹先生、董事陈学通先生、董事赵玉彪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6,860,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

公司董事、总经理段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46,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837%;公司董事陈学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24%;公司董事鲜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32,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777%;公司独立董事赵玉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19%。

二、承诺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段伟东先生、陈学通先生、鲜丹先生、赵玉彪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间,如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公司股份,亦遵循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