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华峰超纤(300180)公司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和网络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但关注到部分媒体、股吧等平台对公司业务相关讨论涉及热点概念,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威富通统一收单系统与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公有云平台( 鲲鹏 )完成并通过相互兼容性测试认证,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经销商之一,基于华为金融级可信高性能ICT底座集成验证,拓展并服务金融客户。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花瓣支付(深圳)有限公司未签署过合作协议,亦未从花瓣支付(深圳)有限公司获取收入。公司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达成阿维塔车型项目定点合作,生命周期4-6年,预估可实现销售金额约20,000万元,已实现销售金额约2,000万元,公司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达成合作。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对部分媒体和股吧等平台中关于公司业务相关讨论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审慎决策,切勿追随投机思维。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