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非独立董事段伟东先生、陈学通先生、鲜丹先生和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陈贵先生、赵玉彪先生、朱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