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换届,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务。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换届,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务。 |
除了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二、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