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13  华峰超纤(3001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江苏超纤”)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3年,具体数额以与相关授信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有效期限一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2、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9.07%。2021年4月6日与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接受了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同时,尤小平及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尤飞锋先生、陈学通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故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方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持股比例(%)
1尤小平79.6308%
2尤金焕8.1930%
3杭州瑞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2902%
4尤小华4.8861%
合计100%

3、关联方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峰集团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25,924,659,108.74元,负债总额6,491,317,840.33元,净资产19,433,341,268.41元,净利润2,766,397,324.37元。(未经审计,单体财务数据)

4、关联方华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及子公司免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3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授信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峰集团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六、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江苏超纤向华峰集团支付2024年7月-12月信息服务费180万(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本次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3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峰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授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3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