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生物园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西宁生物园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含)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2 年。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峰药业与招商银行西宁生物园区支行的授信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公司为珠峰药业与招商银行西宁生物园区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生物园区支行
2、授信申请人: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西宁生物园区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6、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
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实际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0%;上述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