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佐力药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2,76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号)同意,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762,487股,发行价格为9.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9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9,27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8,140,724.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654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92,762,487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608,624,848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01,387,33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701,387,335股。本次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亦未发生变化,为92,762,487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王可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闻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1名股东,合计114个证券账户。
2、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内容
上述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本公司/本人将遵循《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若监管机构对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2,76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为11名,涉及114个股东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王可方 | 9,174,311 | 9,174,311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3,058,103 | 3,058,103 |
3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产品) | 3,058,102 | 3,058,102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458,703 | 10,458,703 |
5 | UBS AG | 8,562,691 | 8,562,691 |
6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58,102 | 3,058,102 |
7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90,519 | 15,290,519 |
8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21,810 | 10,621,810 |
9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闻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077,471 | 4,077,471 |
10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60,040 | 3,160,040 |
1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242,635 | 22,242,635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3,068,464 | 27.53% | -92,762,487 | 100,305,977 | 14.30% |
高管锁定股 | 100,305,977 | 14.30% | - | 100,305,977 | 14.30% |
首发后限售股 | 92,762,487 | 13.23% | --92,762,487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8,318,871 | 72.47% | 92,762,487 | 601,081,358 | 85.70% |
三、总股本 | 701,387,335 | 100.00% | - | 701,387,335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中的相关股票限售承诺;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佐力药业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明细表;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