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原质押 起始日 | 解除质押 日期 | 质权人 |
俞有强 | 是 | 47,000,000 | 36.18 | 6.70 | 2021年7 月27日 | 2024年 7月18日 | 浙股(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 | - | 47,000,000 | 36.18 | 6.70 | - | -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俞有强 | 是 | 11,180,000 | 8.61 | 1.59 | 是 | 否 | 2024年 7月19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融资担保 |
俞有强 | 是 | 10,320,000 | 7.95 | 1.47 | 是 | 否 | 2024年 7月19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融资担保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合计 | - | 21,500,000 | 16.55 | 3.07 | - | - | - |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俞有强 | 129,890,463 | 18.52% | 64,500,000 | 49.66 | 9.20 | 0 | 0.00 | 0 | 0.00 |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未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
2、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有强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积极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其他相关机构或单位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