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家中介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均已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墙隔离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自身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