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证券简称:捷成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授予日:2026年5月29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授予数量:11,000.00万股?授予价格:4.20元/股?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11,0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6,382.5632万股的
4.13%。本次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4.20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5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 郑羌 | 董事、总经理 | 100.00 | 0.91% | 0.04% |
| 刘培尧 | 董事 | 200.00 | 1.82% | 0.08% |
| 马林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0 | 0.73% | 0.03% |
| 李丽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0.00 | 0.45%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1人) | 10,570.00 | 96.09% | 3.97% | |
| 合计 | 11,000.00 | 100.00% | 4.13%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考核年度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年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 |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1亿元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年 | 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 |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
| 净利润/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n≦A<Am | X=A/Am*100% | |
| A<An | X=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An),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当期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 10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公司于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29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55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00.00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0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 郑羌 | 董事、总经理 | 100.00 | 0.91% | 0.04% |
| 刘培尧 | 董事 | 200.00 | 1.82% | 0.08% |
| 马林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0 | 0.73% | 0.03% |
| 李丽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0.00 | 0.45% | 0.02%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1人) | 10,570.00 | 96.09% | 3.97% | |
| 合计 | 11,000.00 | 100.00% | 4.13%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对授予的1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71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9221%、32.9903%(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
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00.00万股,预计确认激励成本为19,745.00万元,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分期摊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 11,000.00 | 19,745.00 | 8,357.71 | 9,130.00 | 2,257.29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五)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元/股。
九、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安排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合法方式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