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3-03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17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6,407,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3,53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69,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0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99.745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4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306%;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3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5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4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306%;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3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5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4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306%;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9.745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4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306%;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9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5%;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0,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7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9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5%;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0,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7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99,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5%;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560,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7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03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58%;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5%;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4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306%;反对30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22%;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