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3-059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第1-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佛山市澜海瑞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17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46,694,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1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3,53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0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155,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2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3,155,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3,155,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76,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76,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6%;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732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6%;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732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63,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7%;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63,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3673%;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1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76,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76,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6.7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6%;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732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6%;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732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06%;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41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732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47,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48%;反对1,398,0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3%;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9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6517%;反对1,398,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3012%;弃权6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0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7%;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0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2464%;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0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7%;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0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2464%;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2935%;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85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2935%;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85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66,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2935%;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485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35,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48%%;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35,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3238%;弃权1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45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53,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8%;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53,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8816%;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97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53,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8%;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53,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42.8816%;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897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45,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83%;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45,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6280%;弃权1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9,43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5%;反对1,332,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5%;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6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3.2208%;反对1,332,2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2.2161%;弃权1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563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905,5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4%;反对6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367,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0105%;反对6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67%;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东软载波创新中心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5,911,1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2%;反对60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7%;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372,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5.1879%;反对6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2793%;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3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