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焱瑜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