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基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注意到近期“RISC-V架构芯片概念”受市场关注较大。经公司核实说明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展基于RISC-V内核的芯片产品的研发工作,芯片已经量产并已形成收入,且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极小,相关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智能电网、白色家电、工业控制、物联网、消费电子、储能逆变等。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6、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