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力源信息股票代码:300184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赵佳生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31号****室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赵燕萍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31号****室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刘萍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弄***号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力源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査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赵佳生、赵燕萍、刘萍 |
上市公司、力源信息 | 指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赵佳生、赵燕萍、刘萍,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赵佳生
姓名 | 赵佳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1010419660303****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31号****室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赵燕萍
姓名 | 赵燕萍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1010319640606****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31号****室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刘萍
姓名 | 刘萍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2102619730820****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弄***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赵佳生与刘萍为夫妻关系,赵燕萍与赵佳生为姐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赵燕萍与刘萍为赵佳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力源信息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力源信息股份5,178.6649万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4.41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力源信息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数)(万股) | 备注 |
赵佳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3日 | 5.163 | 646.9600 | 0.5606% | 115,401.1922 | 注2 |
2021年11月24日 | 7.212 | 429.2500 | 0.3686% | 116,468.1922 | 注1 | ||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 | 6.89 | 735.4203 | 0.6314% | 116,468.1922 | |||
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 | 7.16 | 1,178.1500 | 1.0000% | 117,815.8222 | |||
赵燕萍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3日 | 6.295 | 583.7673 | 0.4955% | 117,815.8222 | |
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25日 | 7.24 | 510.6750 | 0.4334% | 117,815.8222 | |||
刘萍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2日 | 6.36 | 557.2243 | 0.4730% | 117,815.8222 | |
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25日 | 7.25 | 537.2180 | 0.4560% | 117,815.8222 | |||
合 计 | 5,178.6649 | 4.4185% | -- |
注1: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1年9月29日办理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8,158,222股减少至1,164,681,922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注2: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3年1月19日办理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4,681,922股减少至1,154,011,922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持股比例因力源信息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被动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70.05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2%(以总股本115,401.1922万股为基数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117,815.8222万股)比例 | 持股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115,401.1922万股)比例 | ||
赵佳生 | 合计持有股份 | 8,759.8312 | 7.435191% | 5,770.0509 | 4.9999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59.8312 | 7.435191% | 5,770.0509 | 4.9999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00% | 0.0000 | 0.000000% | |
赵燕萍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4.4423 | 0.928943% | 0.0000 | 0.00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4.4423 | 0.928943% | 0.0000 | 0.0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00% | 0.0000 | 0.000000% | |
刘萍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4.4423 | 0.928943% | 0.0000 | 0.00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4.4423 | 0.928943% | 0.0000 | 0.0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00% | 0.0000 | 0.000000% | |
合计 | 10,948.7158 | 9.293078% | 5,770.0509 | 4.99999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力源信息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佳生 赵燕萍 刘萍
2023年3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力源信息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5号 |
股票简称 | 力源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18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赵佳生、赵燕萍、刘萍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赠与 □ | |||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变化,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948.7158万股 持股比例:9.293078%(以力源信息总股本117,815.8222万股为基数计算)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770.0509万股 持股比例:4.999992%(以力源信息总股本115,401.1922万股为基数计算) 变动数量:5,178.6649万股 变动比例:4.418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3-24至2023-3-23 方式:集中竞价、持股比例被动变化(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力源信息股票的行为。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佳生 赵燕萍 刘萍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