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25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无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对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公司为鼎芯无限提供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 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④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公司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流动资金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垫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手续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公证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④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汇票承兑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垫款、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手续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公证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④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00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8%,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