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宝鉴、济南冶科所、宝泰机械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62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青岛宝鉴、济南冶科所、宝泰机械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以下担保合同: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于2023年9月8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1亿元担保。(2)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领秀城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于2023年9月8日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冶科所”)在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5,000万元担保。(3)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禹城支行”)于2023年9月8日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机械”)在邮储银行禹城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2,700万元担保。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
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公司为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济南冶科所在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宝泰机械在邮储银行禹城支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均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青岛宝鉴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为济南冶科所新增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宝泰机械新增担保额度为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通裕重工 | 青岛宝鉴 | 100% | 52.08% | 5.4 | 1.0 | 6.4 | 3.6 | 10 | 14.50% | 否 |
通裕重工 | 济南冶科所 | 间接持股100% | 71.17% | 2.875 | 0.5 | 3.375 | 1.625 | 5 | 7.25% | 否 |
通裕重工 | 宝泰机械 | 100% | 72.30% | 1.00 | 0.27 | 1.27 | 0.73 | 2 | 2.90% | 否 |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疏港路南段
3、法定代表人:司鉴涛
4、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6、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
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钢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青岛宝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0,741.48 | 116,597.88 |
负债总额 | 62,888.01 | 58,114.33 |
其中:银行贷款 | 39,687.50 | 35,745.00 |
流动负债 | 23,200.51 | 22,369.3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57,853.47 | 58,483.55 |
资产负债率 | 52.08% | 49.84%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4,321.12 | 99,039.35 |
利润总额 | -834.31 | 167.12 |
净利润 | -630.08 | 116.56 |
注: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章丘市圣井工业园(圣井张家村济王公路北)
3、法定代表人:司勇
4、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1年4月29日
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研究、制造、自销:硬质合金制品、金属陶瓷刀片(不含铸锻);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济南冶科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 万元
注:上表中为济南冶科所合并报表财务数据。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秦士东
4、注册资本:叁亿零肆佰叁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
5、成立日期:2009年4月1日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大型锻造及新能源用锻钢坯料、铸钢件、有色金属及合金铸造(以上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的除外)生产、销售;废钢、废合金(不含危险废物)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进口)。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19,454.36 | 101,902.99 |
负债总额 | 85,017.33 | 67,652.84 |
其中:银行贷款 | 6,874.36 | 6,556.36 |
流动负债 | 78,142.97 | 61,096.4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34,437.03 | 34,250.15 |
资产负债率 | 71.17% | 66.39%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24,550.59 | 39,465.98 |
利润总额 | 61.61 | 379.51 |
净利润 | 186.88 | 519.99 |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禹城宝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 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18,413.80 | 193,657.19 |
负债总额 | 157,914.95 | 135,947.28 |
其中:银行贷款 | 121,672.00 | 109,570.52 |
流动负债 | 35,395.42 | 25,529.2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净资产 | 60,498.85 | 57,709.91 |
资产负债率 | 72.30% | 70.20% |
项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03,024.14 | 192,699.56 |
利润总额 | 3,780.75 | 5,473.42 |
净利润 | 2,788.94 | 4,044.60 |
注: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1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①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②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③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5、生效条件:本合同由非自然人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质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
(二)公司为济南冶科所在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①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②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4、保证期间:①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②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④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⑤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5、生效条件:经保证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公司为宝泰机械在邮储银行禹城支行提供的担保
1、担保的债权数额:人民币2,7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分别为青岛宝鉴在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为济南冶科所在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为宝泰机械在邮储银行禹城支行办理融资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障青岛宝鉴、济南冶科所、宝泰机械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青岛宝鉴、济南冶科所、宝泰机械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青岛宝鉴、济南冶科所、宝泰机械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37亿元,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0.4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5.1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齐鲁银行济南领秀城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禹城支行签署的《小企业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