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通裕重工(3001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82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事务所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事务所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82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耀华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耀华先生、马玉霞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志伟先生王耀华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马玉霞女士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黄志伟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不含差旅费、食宿费,差旅食宿费用最高限额人民币10万元),系结合业务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事务所与致同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致同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事务所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由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