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春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梅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规定,李春梅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春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梅女士及其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春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全面推进公司“国民融合”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春梅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