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能源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把握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人民币3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清(深圳)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名称为准)开展公司新能源业务。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能源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6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