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