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4年1月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 万元,授信敞口为 8,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该授信将用于流贷、银票、商票保贴、国内证、非融资性保函等。本次授信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4亿元,其中总敞口为 1.9 亿元,完全现金额度为 0.5 亿元,循环使用,期限为 1年。组合额度 1.9 亿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维修保函)、快易付保理(用于上游供应商办理保理业务)。本次敞口部分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项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