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3-07  永清环保(300187)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地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清环保
证券代码:3001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欧阳玉元
注册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一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清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清环保、上市公司

永清环保、上市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清集团

永清集团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欧阳玉元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永清环保2011年公司上市至今,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通讯地址

注册地点/通讯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一路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期限长期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0731-83506688

传真

传真0731-835066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61679999XL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境与生态监测;环保材料的研发;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清集团和欧阳玉元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刘正军执行董事、经理中国长沙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永清环保2011年公司上市至今,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2024年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清集团出具《关于计划减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拟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12,443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成。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永清环保2011年上市以来,因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增持和减持股份等方式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1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9,815,000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3,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2,815,000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6,780,000股)的 64.1135%。

2012年6月11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66,7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合计转增66,78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133,560,000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79,630,000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6,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5,630,000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较前次未发生变动。

2013年4月23日-2013年4月25日,永清集团增持了公司422,239股流通股股票,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33,560,000股)的0.3161%。增持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80,052,239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6,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6,052,239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4.1135%增加到64.4296%。

2013年6月19日,公司实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33,5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由133,560,000股增至200,340,000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20,078,359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9,000,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29,078,359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较前次未发生变动。

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12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801,77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0,340,000股)的0.8994%。增持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21,880,131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9,000,000股股份,合计持

有公司130,880,131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4.4296%增加到65.3290%。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6日,欧阳玉元通过二级市场减持26,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0,340,000股)的0.0134%。减持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21,880,131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973,2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0,853,331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5.3290% 减少至65.3156%。

2015年3月3日-2015年6月2日,欧阳玉元通过二级市场减持779,82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0,340,000股)的0.3893%。减持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21,880,131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193,371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0,073,502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5.3156%减少至64.9264%。

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9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4,006,7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0,340,000股)2.0000%。增持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25,886,886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193,371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4,080,257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4.9264%增加到66.9264%。

2015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新增股份 12,742,895 股,公司总股本由200,340,000股增加到213,082,895股,其中永清集团认购9,404,351股。新增股份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35,291,237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193,371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43,484,608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

66.9264%增加到67.3375%。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5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登记上市,新增股份2,790,900股,公司总股本由213,082,895股增加到215,873,795股。新增股份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35,291,237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193,371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43,484,608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7.3375%减少至

66.4669%。

2016年4月28日,永清集团转让公司60,000股份给其高管邓南方先生,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15,873,795股)的0.0278%。转让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135,231,237股,欧阳玉元持有公司8,193,371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43,424,608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4669%减少至66.4391%。

2016年5月11日,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215,873,79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总股本由

215,873,795股增至647,621,38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7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8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较前次未发生变动。

2016年7月19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5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7,621,385股减少为 647,604,88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7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8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4391%增加到66.4408%。

2016年11月17日,公司授予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7,400 股,公司总股本由647,604,885股增加到648,542,28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7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8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4408%减少至66.3448%。

2017年7月4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8,542,285股减少为 648,530,28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7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8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3448%增加到66.3460%。

2018年6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3,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8,530,285 股减少为 648,217,28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7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8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3460%增加到66.3780%。

2018年6月30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100股。增持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8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924股股份,合计持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48,217,285股)的66.3780%。

2019年1月11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717,12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8,217,285 股减少为644,500,165 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405,693,8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0,273,9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3780%增加到66.7609%。

2019年5月29日-2019年7月4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0,368,000

股。减持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95,325,811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19,905,92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6.7609%减少至65.1522%。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9,333,858股。减持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75,991,953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00,572,06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5.1522%减少至62.1524%。

2022年3月18日-2022年9月7日,永清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9,988,200股。减持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66,003,753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90,583,86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2.1524%减少至60.6026%。2022年11月1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644,500,165股增加至 645,622,165股,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66,003,753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90,583,86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0.6026%减少至60.4973%。

近日,永清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3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8%。减持完成后,永清集团持有公司357,069,853股股份,欧阳玉元持有公司24,580,113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81,649,966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由60.4973%减少至59.1135%。

上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永清集团39,815,00059.6211%357,069,85355.3063%
欧阳玉元3,000,0004.4924%24,580,1133.8072%
合计42,815,00064.1135%381,649,96659.113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永清环保254,370,000股股份已质押,占其直接所持股份的66.65%,占目前永清环保总股本的39.40%。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欧阳玉元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地址: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联系人:龙麒 黄田电话:0731-8328559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永清环保股票代码3001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欧阳玉元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一路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备注: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下降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增持和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2,815,000股 持股比例:64.11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81,649,966股 持股比例:59.1135% 变动比例:减少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欧阳玉元

(本页无正文,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欧阳玉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