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进展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于2019年12月2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23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7月23日、2022年12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未来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或仲裁 机构名称 | 涉及 金额 | 进展情况 |
永清环保 | 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蓝德”)、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5175.79 | 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广西蓝德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958.55万元及利息,公司向广西蓝德支付工期延误损失150万元。 |
司和股东利益,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