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90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代表股份数319,625,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06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3人,代表股份数317,988,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531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87 人,代表股份数1,637,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3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9,527,4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95%;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6%;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甘露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现场会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