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9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