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2-23  永清环保(300187)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代表股份数341,559,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04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6人,代表股份数339,083,7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2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40人,代表股份数2,47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83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0,922,2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3%;反对50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9%;弃权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468%;反对5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36%;弃权1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96%。

提案2.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0,899,7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反对5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382%;反对532,2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26%;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现场会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