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87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26-008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成都金辉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辉盛和”)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3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金辉盛和持有公司股份32,2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3),股东金辉盛和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56,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辉盛和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度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辉盛和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金辉盛和持有公司股份32,2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金辉盛和 | ||||
| 住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66号2栋26层2601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2月26日至3月2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辉盛和因自身资金需求,权益变动过程如下:金辉盛和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6,3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辉盛和持有公司股份32,2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永清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187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6,391,500 | 0.99 | |||
| 合计 | 6,391,500 | 0.9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672,700 | 5.99 | 32,281,200 | 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672,700 | 5.99 | 32,281,200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金辉盛和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56,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金辉盛和出具的《减持进度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