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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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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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4 月22 日向 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6 年4 月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 名, 实际出席的董事9 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