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滕达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名与会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