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的核查意见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柏科”、“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美亚柏科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不包含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8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国投财务办理存款、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国投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新增与关联方国投集团、国投集团控股、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成员企业”,不含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6,800万元,交易类型为向其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设备。新增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8,600万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新增预计金额 | 2023年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劳务 |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 格双方协商确定 | 15,000 | 1,200 | 16,200 | 0 | 236.16 |
国投集团成员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1,400 | 1,000 | 2,400 | 131.84 | 170.65 | |
合计 | 16,400 | 2,200 | 18,600 | 131.84 | 406.81 | |||
关联租赁 | 国投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 租赁房屋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400 | 690 | 1,090 | 260.21 | 687.88 |
合计 | 400 | 690 | 1,090 | 260.21 | 687.88 | |||
总计 | 16,800 | 2,890 | 19,690 | 392.05 | 1,094.69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7643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付刚峰注册资本:3,38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04月14日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营业期限:2017-12-05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投集团的总资产为7,958亿元,净资产为2,593亿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55亿元,净利润19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为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国投智能与国投集团成员企业同受国投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投集团及成员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由于国投集团其他成员企业(除国投集团和国投智能)与公司交易分散且金额较小,在此合并计算相关交易数据。
3.履约能力
国投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投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交易内容为向其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及设备,主要包括企业信息化、数字化产品及相关服务、办公场地租赁。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在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前提下,经由双方议价并依据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年度内实际经营需要,在董事会批准授权的额度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增与国投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投集团的资源禀赋对公司业务支撑发展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充分参与央国企及国投集团“十四五”信息化战略规划的建设运营,推动公司企业数字化业务落地,符合公司作为国投集团参与国家数字经济安全稳定发展平台、国投集团开展产业数字化服务的投资运营综合服务商的功能定位,符合公司建成世界一流大数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关联交易在有偿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核查,本次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