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涂峥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责要求。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涂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郝叶力、郑文元、陈少华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