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投智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轩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宁湘 |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往来为批量结息和对应的手续费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2024年4月19日)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根据《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 |
项目 | 工作内容 |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2.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9.06%。 主要原因如下: 1、2023年,部分客户预算投入缩减,部分在手订单确认延缓,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2023年,全资子公司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税软”)的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综合客观因素和未来业务发展判断,公司2023年度对江苏税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要求,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10,742.65万元。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8日-1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介绍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近期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投资并购规则和监管要点、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等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根据《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62.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9.06%。 |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关注行业政策及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趋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运营情况,并进一步防范潜在风险。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报告事项 | 说明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