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神农科技(3001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美林路8号慧远美林谷综合服务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欧劼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184,322,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03%,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6名,代表股份65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12.8674%。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5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3996%;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7331%;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5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3996%;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7331%;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8、《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0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9%;反对32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7.1098%;反对3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0.0228%;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96,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89%;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1302%;反对3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2.0024%;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3,85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9%;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3996%;反对38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8.7331%;弃权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梁效威、陈颖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