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至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秀英区美林路8号慧远美林谷综合服务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欧劼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83,754,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48%,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5名,代表股份8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全部通过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3,75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1%;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颖、黄寰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