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9,879,484 | 28.13 |
2 | 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8,192,772 | 6.17 |
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3,120,000 | 4.24 |
4 |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 | 3.45 |
5 | 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60号资产管理计划 | 21,600,000 | 2.76 |
6 | 陈卫祖 | 15,594,623 | 2.00 |
7 |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2,690,615 | 1.62 |
8 | 蔡昌达 | 7,353,194 | 0.94 |
9 | 刘建军 | 5,763,900 | 0.74 |
10 | 杨文杰 | 5,688,033 | 0.73 |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19,879,484 | 28.33 |
2 | 常州和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嘉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8,192,772 | 6.21 |
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3,120,000 | 4.27 |
4 |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 | 3.48 |
5 | 宏利基金-民生银行-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460号资产管理计划 | 21,600,000 | 2.78 |
6 | 陈卫祖 | 15,594,623 | 2.01 |
7 |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2,690,615 | 1.64 |
8 | 蔡昌达 | 7,353,194 | 0.95 |
9 | 刘建军 | 5,763,900 | 0.74 |
10 | 杨文杰 | 5,688,033 | 0.73 |
注: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比例”为其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总股数之比。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